国庆前夕,浙江省党政代表团赶赴上海、江苏,共商推进长三角地区一体化举措。按照差异竞争、错位发展、承接辐射的思路,浙江省正积极推动长三角地区合作交流向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发展,携手沪、苏,努力把长三角地区建设成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示范区。
9月21日至25日,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省长吕祖善、省政协主席周国富率领全省11个市和主要省直部门的负责同志赴上海、江苏,与上海、江苏有关领导深入座谈,学上海江苏之长,谋区域合作之计。
浙江省委负责同志表示,浙江作为长三角的重要南翼,要从三个方面积极推进长三角地区共同发展。
——优势互补,取长补短,进一步优化合作环境。充分借助上海、江苏在人才、技术、外资等方面的先发优势,围绕完善长三角区域统一市场体系的目标,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和发展条件,促进各类要素无障碍流动。
——沪苏并重,均衡发展,进一步增强合作实效。加强在综合交通、能源供应、土地利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人力资源开发、政策法规衔接等领域的合作交流,形成“区域效应”、“同城效应”,推进区域合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共同发展,实现多赢,进一步深化合作机制。抓住国家编制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规划的契机,在发展战略、重大决策上充分考虑“上海因素”、“江苏因素”,科学确定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扬长补短,着力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助力的新型区域合作模式。
据介绍,长三角地区将继续定期举办两省一市高层会商、副省(市)长级合作座谈、十六市交流会晤、长三角区域合作论坛。(鲍洪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