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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规定:对行业串涨行为最高将罚30万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兰州9月28日电(记者卫韦华)甘肃省物价局日前召开价格法规政策会,告诫经营者和行业协会,加强价格自律,不得搞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一旦发现,将依法严肃查处。

    今年8月,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和定西市发生了奶牛养殖协会串通涨价案件,奶牛养殖户以成本提高为由,统一调高了牛奶的价格。对此,甘肃省经过调查,认定涉嫌串通上调牛奶价格,之后对协商串通涨价者给予警告处罚,并责成相关经营户收回涨价通告,消除社会影响。

    甘肃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串通涨价案大部分是行业协会参与组织的。一些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放弃自由竞争的价格形成机制,出现了非市场因素干预价格的倾向。这些不正常现象已引起了百姓对市场的忧虑。

    对于上述乱涨价现象,甘肃省物价部门将加大打击力度。依据我国相关价格法规,各行业组织不得蓄意串通,操纵市场,联合提价;各生产、销售单位在制定供应和销售价格时,不得借机哄抬物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牟取暴利。对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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