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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教师体罚学生导致辍学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1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太原11月17日电(记者刘云伶)为防止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山西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因教师体罚、变相体罚或随意停止学生就学造成学生流失者,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违法情节,依法追究校长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山西省教育厅表示,对因为教师体罚、变相体罚或随意停止学生就学造成学生流失的,教育行政部门将采取措施,保证学生就近返校就学,同时对学校及责任人严肃批评教育,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同时,山西省要求,对拒不送子女上学或随意让学生离校的家长或监护人,要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到校上学;对胁迫、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或非法使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做工、经商的,工商、劳动、司法等部门要依法制止,并对责任人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为确保学生安全求学,山西各级教育部门还将加大学籍管理力度,加强对民办学校、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薄弱环节,使中小学学籍管理覆盖区域内所有学校和学生,建立义务教育学籍管理电子档案,监控学生就学的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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