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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部门联席会议决定整治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29日   来源:人民日报

    中央宣传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安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信息产业部、卫生部等中央和国务院12个部门日前召开广告专项整治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决定,从现在起到明年春节前,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治理整顿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的专项行动。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强调,将现有广告监管法律法规延伸到网上广告的监管治理,坚决禁止和取缔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

    周伯华指出,今年以来,联席会议各部门积极推进,协同行动,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部分发布不良药品广告的频道、频率、报刊受到处理,电视、广播、报纸、期刊等大众媒体发布不良药品广告现象明显减少;信息产业部、国务院新闻办等有关部门对网上违法性药广告采取了删除、屏蔽和过滤措施,不良药品广告有所改观。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利用互联网、都市类报纸、广播、电视发布不良药品、医疗服务广告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网上发布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的问题仍很突出,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污染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周伯华强调,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对有关广告管理做出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广告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工商部门作为广告专项整治的牵头协调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加强对广告的监管和广告经营资格的检查;加强对网上广告的巡查和重点门户网站的监测,依法查处网上发布的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记者 富子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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