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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启动社区药品零差率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30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济南11月30日电(记者 刘宝森)青岛市日前在137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启动了社区基本药品零差率制度,今后,居民可以在这些社区卫生机构开到常用的以进价销售的基本药品。

    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用药零差率是指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对常见病、多发病使用的基本药品实行按药品进价销售,不再加价产生利润,让利给社区居民,利润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据悉,截至目前,已有103种基本药品进入这137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居住在青岛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城阳、黄岛七区的市民中,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可持医保卡购药,享受社区基本药品零差率。

    据了解,按照以往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购进药品后,可加价15%提供给患者,这15%的药品差价将用以维持社区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实施零差率销售后,社区基本药品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市区两级财政将按照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药品使用情况向其发放补贴,承担运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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