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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中国大法官会召开肖扬为新晋大法官颁证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2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田雨)第二次中国大法官会议24日在北京召开。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为2002年3月21日首次颁发大法官证书以后评定、晋升的大法官颁发证书。

    根据法官法等有关规定,我国建立、发展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官制度,实行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高级法官和法官的职务序列。2002年3月21日召开的首次大法官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评定、晋升了41位我国首批大法官。今天的会议上,肖扬宣读了首次大法官会议之后评定、晋升的大法官名单并为他们颁发证书。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苏勇为一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等24人为二级大法官。

    结合自己担任首席大法官的工作实践和感受,肖扬说,我深感,担任大法官,是我们最可宝贵、最为难忘的人生经历。接受大法官的职位,意味着接受国家和人民的重托;行使大法官的权力,意味着要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肩负更大的责任。我深知,担任大法官的时间是有限的,但我们对司法公正的追求却是永恒的。大法官之大,不在于有多大权力,而在于能做多大贡献;不仅要看有多大能力,而且要看有多大胸怀。我深思,大法官的称号有多么的神圣和光荣。任何国家、任何社会,仅有宪法和法律本身还不能达致公平正义,法律只有掌握在富有正义感的法官手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才能清晰可见,公平正义才能人人共有,罪恶才能得以停步,矛盾才能得以化解,社会才能得以和谐,法律才能成为现实中的法律,成为事实公正的度量衡。我深信,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下,大法官的使命将更加神圣。

    肖扬表示,党的十七大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希望和要求。大法官都是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的领导干部,既有审判权力,也有管理权力。大法官的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和领导能力,直接影响着人民法院队伍的面貌和工作业绩。希望各位大法官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继续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以大法官应该具有的大气魄、大智慧、大志向,切实承担起带领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贡献应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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