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拉萨12月28日电(记者 德吉)2008年,中央、西藏自治区财政将进一步提高西藏农牧区医疗专项补助经费,农牧民医疗补助经费将从目前的人均100元增至140元。
这是记者从28日召开的西藏农牧区医疗制度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据西藏自治区副主席德吉介绍,近几年来,各级政府用于农牧民免费医疗的费用累计达到了7.3亿元,农牧区医疗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受到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和平解放以来,西藏广大农牧民一直享受免费医疗政策。2003年后,随着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普遍实施,西藏也对运行了50多年的免费医疗政策进行了必要的规范,形成了西藏独具特色的、融农牧民免费医疗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优点为一体的农牧区医疗制度。
2007年1月1日实施的新的《西藏农牧区医疗管理暂行办法》,提高了农牧民医疗报销补偿的比例及报销补偿限额,确定了对孕产妇住院分娩、农牧区在校中小学生、僧尼、农民工等一些特殊群体的报销补偿政策和方式方法,更加体现了西藏农牧区医疗制度以免费医疗为基础、以政府投入为主导这一鲜明特征,体现了一切为农牧民着想、让农牧民得到最大实惠的根本目的。
低廉的费用、广泛的保障也让越来越多的农牧民群众主动参与到农牧区合作医疗中来。据了解,目前《西藏农牧区医疗管理暂行办法》已覆盖西藏所有的乡镇,受益农牧民达237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