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23日电(记者韩洁 罗沙)财政部23日宣布,最新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显示,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达到8.01万亿元,其中净资产总额为5.31万亿元,占全部国有净资产总额的35.14%。
2006年12月至2007年10月,财政部组织开展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此次资产清查的基本任务是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通过资产清查,找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真空”和“漏洞”,研究出台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根据资产清查结果,从单位类别看,行政单位占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的25.63%,事业单位占74.37%;从级次看,中央占15.24%,地方占84.76%;从资产构成看,流动资产占37.75%,固定资产占52.19%,对外投资占2.14%,无形资产占1.09%,其他资产占6.83%。
此次资产清查的基准日为2006年12月31日,具体涉及150个中央部门和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共计67.2万户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
据悉,为组织做好资产清查工作,财政部成立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部署全国资产清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也分别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为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可靠,财政部还通过公开招标选择50家社会中介机构对117个中央级非涉密部门自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指派了26个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30多个中央级涉密单位自查结果进行了专项审核。地方财政部门也委托了社会中介机构对有关单位自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