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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物价局实行价格干预 违规者最高罚100万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2月0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海口2月2日电(记者 郑玮娜)记者从海口市物价局获悉,海口市物价局日前召集海口15家被纳入提价申报范围的企业,向他们公布了海口市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施临时价格干预,要求企业在对部分重要商品提价时,必须提前向物价部门备案。对违规企业,物价部门将处以最高100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2月1日,海口市物价局公布了海口市实行调价备案商品种类和企业目录。备案的商品是成品粮、挂面、方便面;食用植物油;猪肉、牛羊肉及其制品;鸡、鸡蛋;牛奶等重要商品。家乐福、大润发等15家企业被纳入提价申报范围的规模企业,这些企业应当向海口市物价局履行调价备案程序。

    据了解,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列入备案的商品一次调高价格达到4%以上、1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6%以上、3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10%以上的,相关经营者需在价格调整后24小时内将调价情况的书面报告送达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据海口市物价局价格科相关人士介绍,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对违反价格干预措施的相关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责令经营者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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