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2月14日电(记者刘海)记者14日从四川省环保局获悉,在“十一五”期间,四川预计总投入81.51亿元,开展污水处理厂和城镇垃圾处理场建设、工业污染源治理,以确保向三峡库区送水达到Ⅱ类水质。
据了解,《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于2008年1月31日印发,该《规划》将四川省20个城区列为三峡库区影响区、14个市(州)有关县(市、区)列为三峡库区上游区。
据了解,《规划》中把四川省资阳市简阳市污水处理厂、宜宾市南溪县污水处理厂等56个污水处理厂纳入建设规划,到2010年建设管网603公里,估算总投资41亿元,形成日处理规模112.8万吨污水处理能力。在垃圾处理方面,四川将投资10亿元完成43项城镇垃圾处理建设,形成日处理垃圾能力5635万吨。
《规划》中明确,今后新建污水处理厂必须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并妥善解决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垃圾处理场渗滤液问题。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安装在线监测装置,投产三年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量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75%。所有已建成和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的城镇,必须尽快落实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政策,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营。
据介绍,按照《规划》要求,“十一五”期间,四川将投资约30亿元对宜宾五粮液集团酿酒废水综合治理项目、泸州化工有限公司氨氮废水综合治理项目等103个造纸、化工、酿造、制药等行业进行污染治理、产业优化升级,依法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依法按流域总量控制要求发放排污许可证,把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项目实施后每年可削减COD(化学需氧量)4.7万吨。
通过治理,到2010年,四川出省主要控制断面水质整体上基本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