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2月23日电(记者郑玮娜)海口市物价局、财政局和教育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对海口市2008年春季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作出规定。在城市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只需花10元、15元作业本费便可入学,而农村学生则可以免费入学。
据海口市相关部门规定,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费标准,按初中每学期每生500元、小学每学期每生300元收取,乡镇以下(含乡镇)学校则严禁收取借读生费。严禁学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对于体检费 (一年收取一次)、校服费、学生饮用奶费、学具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坚持自愿原则收取,不得强制向学生推销购买,学校不得介入服务性收费工作,由公司或厂家办理收费手续,并向学生出具合法性票据。
同时,禁止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征订教辅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律不准收取体检费、保险费、校服费、学生饮用奶费、学具费。
据了解,海南省2008年春季中小学报名注册时间为2月23日-24日,正式上课时间为2月25日。中小学生在报名过程中如果遭遇乱收费现象,可以保留证据并拨打物价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