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7日电(记者刘羊旸)记者7日从中华全国总工会获悉,全总日前公布的《中华全国总工会2008年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要点》称,推动农民工工资水平合理增长。
工作要点要求,大力实施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监督企业兑现农民工加班工资,促进企业合理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
参与行业协会和企业制定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企业利用提高劳动定额、延长劳动时间、克扣加班工资等方式变相降低农民工工资水平的行为。
扩大工资支付监控保证金实施范围,强化工资支付监控力度,推动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协助有关部门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快速通道”和处理机制。
此外,对重点领域和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继续以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业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特别是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的专项检查,推动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规范工资管理,切实解决企业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或以执行最低工资为由压低农民工薪酬等问题。
全总:努力确保2008年全国新增农民工会员1000万人以上
新华社北京3月7日电(记者刘羊旸)记者7日从中华全国总工会获悉,2008年全总把依法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作为工会组建工作的重点,努力确保全年全国新增农民工会员1000万人以上。
全总日前公布的《中华全国总工会2008年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要点》要求,加强源头入会机制建设,积极推进村级工会建设,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工作,以餐饮服务、建筑矿山、加工制造、纺织服装等农民工集中行业和企业为重点,强化用工单位发展农民工会员的责任,出台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的规定,确保2008年全国新增农民工会员1000万人以上、农民工会员总数达到7000万人以上目标的实现。
各地工会要在劳务市场开设农民工入会窗口,简化农民工入会手续,方便农民工加入工会。积极推行工程项目工会、社区工会、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等组织形式,扩大工会对农民工的覆盖。
同时,加强农民工会员会籍管理。健全完善农民工“一次入会,持证接转,全国通用,进出登记”制度,方便农民工入会和会员组织关系接转,保证农民工会员“流动不流失,离乡不离会”。
此外,工作要点还强调,坚持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将农民工维权工作作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模范职工之家、双爱双评、民主管理、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的重点检查考评内容和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对严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