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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推广农资"备案贴标"销售制度实现源头监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2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济南3月27日电(记者王志)为从源头防止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农村市场,目前,农业大省山东全面推广农资“备案贴标”销售制度。农民只要选购经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农资,就不会出现质量问题。

    春耕时节,在山东粮食主产地之一的滕州市,到滕州丰谷农资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门店购买化肥的农民都会发现,每袋待售化肥的外包装上都贴有一张特制的条形码。

    当农民付完款,销售人员会立刻通过电脑登录滕州市工商局的农资商品动态监管系统,选择此批化肥的数量和单价,打印出农资商品信誉卡,同时数据自动保存在监管系统中。

    山东省工商局市场处处长韩斌介绍,山东农资商品备案销售制度规定,农资经营者在销售前,需持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证和“总经销”“总代理”授权书等相关证明文件,主动到工商部门报验备案。经检验合格的,加贴备案标记,准予进入辖区销售。

    滕州市工商局局长史学斌介绍,目前全市供销农资超市镇(街)中心店都与工商局监控中心实现了网络链接,经销方每次购进农资,都要将商品规格、生产日期、购进数量等信息录入微机,网上提交备案申请。经审查合格后,予以登记入库,并随机产生该批次农资的查询码和条形代码。

    农民购买农资后,只要上网或通过168信息台、手机短信输入查询码,就可直接了解此批农资的生产厂家、供货商、进货时间等信息,做到了心里有底。

    滕州工商部门还专门购置流动监管车,配备GPS定位仪、电子地图等设施。当监管车到达某一农资经营点时,车载电子显示系统自动弹出该点的相关信息,监管人员手持巡查机就可现场抽检。凡未经备案的,实行重点监管,大大提高了监管效能。

    目前,农资商品备案贴标销售制度已在山东省全面推广。其中,滕州市已有40余家农资企业的170多种农资商品进行了备案,市场上八成以上的化肥实现了贴标销售,确保农民买到放心农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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