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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走廊建设将加强合作与发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2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昆明3月27日电(记者李倩、陈瑜)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国际合作、加快经济走廊建设,是大湄公河次区域各国亟待探讨的问题。27日,在昆明召开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走廊建设:合作与发展” 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来自大湄公河次区域的专家指出,除了进一步加强经济、旅游、农业、交通等方面的合作,各国应在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继续提升投资水平、扩大贸易规模,最终达到互利共赢。

    与会专家提出,要加强和健全贸易、投资的协调机制,包括协调组织机构及其运作方式。目前,中国与次区域其他5个国家分别签署了贸易、促进和保护投资等协定。除了国家层面的协调机制外,在云南、广西与周边国家地方之间已经存在多个协调机制,如边境会晤机制、定期会晤机制等。

    同时要继续落实交通便利化机制。在《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中,已就跨境手续、海关检查、运输价格、道路标志及交通运输领域的便利化措施达成了协议,但区域各国之间进展不一,因此像《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议》、泛亚铁路和航空运输便利化应推进落实,昆明至缅甸、广西到越南等地的公路建设也应加快。

    在当天的会议上,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驻昆明总领事馆总领事蓬沙瓦·普玛翁说,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地缘相邻,文化相通,经济互补,开展互利合作既是共同需要,也存在许多有利条件。自1992年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启动以来,次区域各国在交通、能源、电信、贸易、投资、旅游、农业等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对促进次区域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也对维护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驻昆明总领事馆总领事阮洪海指出,希望各国专家能探寻出有着共同愿望的合作方式、项目和计划。

    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包括老、缅、泰、柬、越5国和中国的云南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是目前亚太地区一个重要的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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