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4月11日电(记者 任鹏飞)记者从辽宁省政府获悉,到2008年3月底,辽宁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全省林地确权到户面积达7200余万亩,占应完成总数的92%,超过400万户、1300余万名农民从林改中受益。
辽宁是我国北方地区率先开展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省份。从2005年开始,辽宁除特殊地区的公益林外,全省8000多万亩集体所有制林地、林木均列入林改。辽宁林改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是“均山”,直接分林到户;二是“均利”,把山林转让的收益分给农民。两年多来,林改地区普遍实现“民富、林兴、生态好转”的三赢局面。在较早进行林改的本溪市,2007年农民人均收入来自林业的比例已经超过60%,达2500多元。
“看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一个群众性的保护森林资源的机制正在辽宁形成。据统计,辽宁在林改中化解村级债务1.1亿元,村集体经济从林地使用费中获得了稳定的收入来源。
辽宁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王海涛说,确权到户是林权改革的第一步,建立现代林业才是最终目标。目前,辽宁正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在抚顺市的100个村进行现代林业试点,省政府设立专项资金,采取财政补助和贴息等办法,扶持山区林农和林业综合服务中心等各类经济组织,确保农民从林改中获得更多、更稳定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