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天津外来务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享与市民同等政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07日   来源:工人日报

    为解除外来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天津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在津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教育教学、学籍管理、教育收费、评优奖励、考试竞赛、文体活动等方面与天津市学生享受同等政策。落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将得到奖励。

    目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天津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已有11万多人,分别为天津市小学和初中在校生总数的16.37%和6.45%。为此,天津市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将其列入教育经费预算。天津市各区县政府要承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意见》要求,在教育管理方面,学校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建立临时学籍,并纳入全市大学籍统一管理。对他们入学、转学的时间不做严格限制,保证随来随办,开设绿色通道,保证他们留得住、学得好。在评奖、评优、入队、入团、毕业、升学等方面做到同等对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津完成义务教育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要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落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将得到奖励。

    在教育收费方面,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政府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就读,其缴纳费用与本地学生相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津接受义务教育,享受与本市学生相同的免收学杂费和免收书费政策。对在学习、生活等方面有困难的学生,各区县要按有关政策予以帮助。(记者 姜明)

 
 
 相关链接
· 杭州拱墅区"全覆盖救助"工程惠及灾区外来务工者
· 天津市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 山东无棣外来务工人员举行防汛救生演练
· 太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普高应慎重
· 全国优秀团员、团干部代表与外来务工青年交流
· 海口: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享受与市民同等待遇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