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春7月11日电(记者周立权)吉林省决定,7月15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省开展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县(市、区)委书记每月至少安排一天接待信访群众。
吉林省规定,县(市、区)委书记每月至少安排一天时间,县(市、区)长每月至少安排两天时间,接待本地的上访群众。除此之外,各县(市、区)委、政府,每天都要有领导同志轮流接待上访群众,各市(州)、省直各部门的领导同志,每周也要安排一天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处理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接访前,各地要将接访地点、接访人和接访时间等相关事项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