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北京市:7月20日至9月20日各单位实行错时上下班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1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7月13日电(记者李志勇)北京市政府13日发布通知,要求从7月20日至9月20日期间北京市各单位实行错时上下班。

    根据通知内容,7月20日至9月20日,北京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北京市各级人大、政协办公厅的上下班时间不作调整。

    除承担城市运行和服务保障任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外,北京市其他各级国有企业上下班时间分别调整为9时和17时,大型商场上午开始营业时间调整为10时,晚上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其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上下班时间分别调整为9时30分和17时30分。

    同时,鼓励适宜网上办公的企事业单位试行网上办公,适宜弹性工作制的企事业单位也可试行弹性工作制。

 
 
 相关链接
· 杭州: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错时向社会开放
· 海南:货丰仓满价格稳 错时购物莫扎堆
· 上海市全面启动食品安全错时监管制度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