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严格执行含兴奋剂药品管理规定不应妨碍群众用药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17日   来源:新华社

    食品药品监管局:严格执行含兴奋剂药品管理规定不应妨碍群众用药

    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记者周婷玉)针对最近有少数药店停售含兴奋剂药品,给群众用药带来不便的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17日重申,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兴奋剂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应擅自停售未禁售药品。

    自2008年4月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公安、卫生、工商等八部门对兴奋剂生产、经营、使用和进出口环节进行了全面治理。对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兴奋剂药品提出明确要求:一是严禁销售胰岛素除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二是对其他列入兴奋剂目录的药品单方制剂,一律按处方药销售;三是对含兴奋剂药品复方制剂按现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执行。

    这位负责人说,这些要求是依据《反兴奋剂条例》和处方药管理相关规定提出的;这些规定并不仅限于奥运会期间,而是需要药品零售企业长期执行;零售药店必须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同时也要保证老百姓用药方便,不应擅自停售未禁售的药品。

 
 
 相关链接
· 食品药品监管局表彰赴川行政援助组临时党支部
· 食品药品监管局修订非甾体抗炎药处方药说明书
· 颜江瑛: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进一步健全
· 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体外循环管道类产品监管工作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