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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党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不得承包租赁农村土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1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海口7月17日电(记者 王昀加 周正平)记者17日从海南省纪委获悉,海南省计划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海南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承包、租赁农村(含农、林场,下同)土地的清理工作,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承包、租赁农村土地。

    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为璐要求,在清理工作进行过程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清理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多种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对待,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对弄虚作假、有意隐瞒事实真相、严重违反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的机关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据介绍,上世纪80年代,由于资金、技术及农民群众思想认识等方面的原因,农村大量的坡地、“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无人开发。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一些市县提出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到农村承包、租赁土地从事农业开发,在当时对繁荣农村经济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措施的出台,广大农民群众市场经济意识的增强,生产积极性的提高,农村土地供需之间的矛盾愈来愈突出,因土地对外发包的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的问题而引发的争议和纠纷越来越多。

    海南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承包、租赁农村土地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和省长罗保铭曾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承包、租赁农村土地问题进行调查清理。海南省首先在万宁和琼中两市县进行了调查摸底及清理工作试点,试点工作得到充分肯定,准备在全省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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