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7月31日电(记者许祖华)陕西省政府31日与汉中、宝鸡、安康、咸阳、西安5市以及38个地震受灾县签订了恢复重建目标责任书。据了解,陕西首批确定的恢复重建项目,共需资金40亿元左右,其中38个受灾县安排23亿多元,天津市对口援建的宁强、略阳两县16亿多元。
陕西省省长袁纯清说,陕西灾后重建有3个特点:一是任务重。全省40个县、320多万人受灾,房屋大量损毁,特别是农村、学校和医疗卫生单位房屋损毁严重。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也有很大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近200亿元;二是难度大。陕西确定用两年时间完成国家提出的三年恢复重建任务,虽然国家和社会各界给予了大力支持,但资金缺口仍然较大,灾后重建面临很大困难;三是要求高。这次重建提高了一些公共建筑的设防标准,如学校重建不仅要达到国家的有关标准,而且要成为紧急情况下当地群众的避灾场所。
根据陕西省确定的恢复重建工作的总体要求,陕西省政府先后制定了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措施,下发了农村住房和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三个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确定了省内对口支援工作机制,明确了首批恢复重建的项目和资金安排,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及9个专项规划也在抓紧制订中。
据了解,这38个县的恢复重建资金,包括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投入、各级收到的所有社会捐赠资金,还有省内对口支援资金。首批重建项目资金安排的基本原则是:受灾地区初中、小学倒塌校舍和D级危房重建,资金以中央、省承担为主,市、县按比例配套;中小学B、C级危房维修加固,以市、县统筹为主,省上对重灾区给予一定补助;高中和职业技术学校恢复重建,由省、市、县财政按比例分摊补贴。医疗机构的恢复重建,乡镇医院由省上全额拨款;村卫生室建设实行政府补贴加个人投入相结合;县级医院省上给予一定补贴,资金按项目“戴帽”下达。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结合民生八大工程统筹安排。农民住房重建,每户中央补贴1万元,省市县的1万元补贴按5:3:2比例实行。特别对贫困户再予以适当资金补助。
陕西省要求严格资金管理,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对恢复重建资金应设立专户,各级建设资金下达后,进入专户统一管理,封闭运行,严格开支,确保全部用于恢复重建。在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督检查,搞好专项审计,坚决杜绝违纪违规使用资金现象。对资金使用情况,采取适当形式公开,直接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套取国家资金以及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重建资金的人员,将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