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深圳上调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从7月1日起补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9月0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深圳9月4日电(记者王传真)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4日决定,将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361元/月上调至415元/月,新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补发。

    据介绍,深圳市自1997年开始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先后5次上调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随物价指数变动和人民生活水平变化而调整的机制,确保城市低收入家庭不因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而降低生活水平。

    据了解,深圳市现行的每月361元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2006年10月开始实施的。  

 
 
 相关链接
· 青海省政府常务会议: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山东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低收入价格指数挂钩联动
· 贵州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
· 北京从7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中央财政下拨37.8亿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