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9月10日电(记者王汝堂)为促进重点流域有关地方政府落实辖区水污染防治责任制,全面推进重点流域治污工作,环境保护部自2009年起,每年上半年将组织对上一年度21省区市政府执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情况进行评估。
在10日于山东召开的全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环境保护部提交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执行情况评估暂行办法》,提出对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黄河中上游、巢湖、滇池等重点流域涉及的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这次会议确定,21省区市政府是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责任主体,应将流域治污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有关治污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人应向社会公告。21省区市政府和59个重点城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制订年度实施计划,报环境保护部审核后,由21省区市政府和重点城市政府印发实施。
据了解,评估内容共六类,即《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治污工程项目、工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水处理、综合整治、水质及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环境管理。
受国务院委托,评估由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共同参加。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于次年上半年将执行情况评估结果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向全国通报。执行情况较差的省份,省级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专题报告。

我国四成国土面积已列入水污染治理重点流域范围
新华社济南9月10日电(记者王汝堂)记者从环境保护部10日在山东曲阜召开的全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获悉,近年来国家确定的水污染治理重点流域范围不断扩大,目前总面积已占我国国土面积的40%。
据介绍,"九五"计划实施以后,国务院将"三河三湖"(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列入国家治理的重点流域,"十五"期间又增加了松花江流域、三峡库区及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今年又首次批准了《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详细阅读
周生贤:从全流域防治入手解决饮用水源地污染
新华社济南9月10日电(记者王汝堂)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10日在山东召开的全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提出从全流域的范围治理水污染,上下游协同作战,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切实解决饮用水源地污染问题。 >>>详细阅读
我国突发环境事件呈高发态势 平均每2天发生一起
新华社济南9月10日电(记者王汝堂)记者从10日于山东召开的全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获悉,当前我国水污染局面比较严重,突发环境事件呈高发态势,平均每2天就发生1起,环境污染投诉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在国民经济和国家环境安全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专家介绍,我国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和洪涝灾害频繁三个方面。其中水污染造成的灾害范围影响大、历时长,但其危害往往要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才表现出来,容易使人对其失去警觉,而且水污染会加重水资源的短缺。 >>>详细阅读
长江等七大水系半数国控断面水质达Ⅲ类以上标准
新华社济南9月10日电(记者王汝堂)记者从10日于山东召开的全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获悉,虽然当前我国水污染情况比较严重,但近年来水污染防治仍取得积极成效。2007年长江、黄河等七大水系50%的国控断面水质达到Ⅰ类-Ⅲ类,与上年相比,这一比例提高7个百分点,而劣Ⅴ类水质比例下降2个百分点。 >>>详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