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9月18日电(记者 黄毅)记者从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公室1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四川将坚持群众公认原则,由群众推荐、评选出自己身边的抗震救灾模范。四川省委、省政府将在10月对“抗震救灾模范集体”和“抗震救灾模范个人”进行隆重表彰,其中抗震救灾模范个人将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待遇。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无数干部群众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面对灾难临危不惧,舍小家顾大家,英勇奋战,不怕牺牲,为夺取抗震救灾阶段性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四川省委、省政府决定对抗震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进行表彰。本次表彰抗震救灾模范集体80个,抗震救灾模范个人300名。
据了解,本次评选抗震救灾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将坚持群众公认原则,由群众推荐、评选出自己身边的抗震救灾模范。各地、各部门将在当地主要媒体、本部门公开栏公布评选推荐条件和受理机关、受理时限等事项,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评选推荐活动。同时,评选重点放在抗震救灾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和灾情严重地区,放在抗震救灾一线的基层单位和个人。推荐县处级干部人数要从严控制,原则上不超过推荐人数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