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9月27日电(记者刘紫凌、沈翀)27日上午,湖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复。湖北省省长李鸿忠说,这标志着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对湖北的改革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总体方案》确定改革试验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把武汉城市圈建设成为全国宜居的生态城市圈,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现代服务业中心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成为与沿海三大城市群相呼应、与周边城市群相对接的充满活力的区域性经济中心,成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的典型示范区。
近期而言,要经过努力,到2012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3%,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10%、1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9%以上,主要河流、湖泊水库III类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主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优良天数达到310天以上。服务业比重增加3个百分点以上,城镇化率达到55%以上。
《总体方案》明确改革试验的重点内容是创新九大体制机制,即重点推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技、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统筹城乡发展和节约集约用地等六个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配套推进财税金融、对内对外开放和行政管理等三个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为“两型社会”建设提供有效的支撑平台和制度保障。
国务院在批复中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武汉城市圈开展有关专项改革,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相关的改革事项,要优先放在武汉城市圈先行先试。并希望武汉城市圈为全国深化体制改革、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提供经验和示范。
湖北省政府表示,在当前全国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时,《总体方案》得到批复恰逢其时。湖北省将以此为抓手,细化“两型社会”建设的专项措施,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试验,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以实际行动落实科学发展观。
新闻背景:武汉城市圈
新华社武汉9月27日电(记者刘紫凌、沈翀)武汉城市圈是指以武汉为圆心,与周边100公里范围内的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潜江、天门8个城市构成的“1+8”区域经济联合体。面积不到全省三分之一的武汉城市圈,集中了湖北省一半的人口、六成以上的GDP总量,不仅是湖北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域,也是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
去年12月14日,国家正式批准武汉城市圈成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求武汉城市圈根据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改革,切实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新路,为推动全国体制改革、实现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批准成为“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以来,武汉城市圈内各市进一步推动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区域市场、城乡建设、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五个一体化”建设,在经济、科技、教育、交通、旅游等多方面合作更加紧密,一批重大项目已经进入前期工作或启动。如武汉新港、青山-阳逻-鄂州大循环经济示范区、大东湖水网生态构建工程、武汉临空经济区的建设和设立武汉保税物流中心的工作等。
统计显示,武汉城市圈已成为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快速增长极,对全省经济发展的“龙头”作用初步显现。去年,武汉城市圈地区生产总值达5557.24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