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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法实施推动节能减排工作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0月27日   来源:新华社

    行政部门环境影响监管存在三大问题

    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 吴晶晶、陈菲)我国环评法实施过程中,行政部门在监管上仍存在强调审批而忽视全过程监管等三大问题,监管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27日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表示的。

    这三大问题分别是:

    ——环境影响评价中,行政部门强调审批而忽视全过程监管的问题比较突出。据环境保护部统计,仅该部审批的项目中,有10%以上未申请验收即擅自投运,而申请验收的项目中又有20%以上未完全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2007年初,原国家环保总局在对100多个市县的上百个工业园区、500多家企业的现场检查中发现,有40%的建设项目缺乏后续监管,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和措施难以得到落实。

    ——对未报或未批环评就擅自开工建设项目处理不到位。有些执法部门对违法企业的处罚措施只有罚款,而没有依法勒令停止建设,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一期160万吨/年氧化铝生产线“未批先建”,被查处后,又违规开工建设240万吨/年的氧化铝生产线。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未开展环评,擅自开工建设了2×20万千瓦火电机组,被查处后不予整改又再次开工。类似情况不少省(区、市)都不同程度存在。

    ——对违反环评法行为当事人追究行政责任落实不到位。执法部门往往以“不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为由,或者以“不能影响当地经济发展”为由,开脱责任,使违法者未能得到法律规定本应受到的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追究。这次执法检查中了解到,极少有因行为当事人违反环评法和行政管理部门责任人不作为,而受行政处罚或因失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我国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全面实施

    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 吴晶晶、陈菲)我国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已全面实施。这是记者从正在此间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了解到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27日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陈至立说,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对三峡工程、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南水北调、青藏铁路等一大批国家重大工程项目进行了环评。铁道部5年来共完成的环评项目达183项。据环境保护部统计,从2003年环评法实施至2007年底,全国共审批各类建设项目环评117万件,环评涉及的领域和范围日益扩大。

    我国严格环评前置审批,停建一批建设项目。2007年,广东省各级政府通过环评审批共否决了不符合环评要求的项目4811个。新疆近日依据环评结果否决了总投资3.3亿元的煤炭项目。山东省将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2007年,仅省环保局就否决或暂缓审批建设项目36个。重庆市通过环评否决了民丰农化公司农药厂等一批项目,保证三峡库区水质安全。

    我国还查处了一批违法企业,有效减轻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2005年至2006年,原国家环保总局依法查处了总投资超过600亿元的违反环评法的项目。2006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全国9000多个新开工项目依法开展了环保专项清理检查,对不符合环评要求的1194个项目进行了查处。近3年来,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对环境影响严重的500余家矿山企业进行了整顿和规范。

    据介绍,最近,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了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等7项规划的环评,有效推动了灾区恢复重建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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