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10月31日电(记者张建新、王宇丹)天津市调整初中毕业生加分政策,从2009年起,停止对初中毕业生中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学科类特长生的加分。
天津市教委中学处处长黄炎说,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化,改革试验的效果逐步凸现,调整初中特长生加分政策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为此,天津市教委颁布了《关于停止对初中毕业生中部分特长生加分的通知》,停止对初中毕业生中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学科类特长生加分。
据了解,天津市停止对初中毕业生中的体育等特长生加分的决定,是天津市教委对初中毕业生考试评价制度实行重大改革的一部分。根据《天津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评价制度以全面衡量学生综合素质和体现学生个体差异为出发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评价内容体现多元性。
为完善与其配套的招生考试评价制度,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激励功能,天津市将把学生初中学段在体育、艺术、科技、学科等方面取得的荣誉或业绩,记入《初中学生成长记录》,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发挥作用。另外,天津市还将建立和完善特色高中校自主招收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生制度,为各类特长生的成长和发展创设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