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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宁市:廉政风险查到点 惩防体系建到岗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1月1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杭州11月12日电(记者李亚杰)记者日前在此间采访了解到,浙江省海宁市各单位的领导干部、中层干部、重要岗位人员针对各自岗位认真查找廉政风险,根据查找出的廉政风险填写登记表,在单位进行公示,由个人作出防范廉政风险承诺,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在全市上下广泛开展。

    目前,全市62个部门(单位)完成了岗位廉政风险查找,从2211个岗位中查找出廉政风险点3095个,已建立防控措施1586条。

    海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方俊良介绍说,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就是将风险管理理论和科学管理方法运用到反腐倡廉工作实际,重点围绕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紧密结合各部门、各单位的行政、业务工作,对岗位廉政风险进行科学化、系统化防控管理。

    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查找风险点是关键。记者采访了解到,海宁市通过查找“廉政风险”,全面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

    ――查找部门(单位)领导岗位风险。重点查找自身在“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

    ――查找科室(站所队)中层岗位风险。根据科室(站所队)负责人职责定位,针对行政、管理、执纪、执法等重要环节,查找发生或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

    ――查找其他重要岗位风险。各级重要岗位人员对照岗位职责、工作制度,查找并分析出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行使自由裁量权和现场即决权、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

    针对这些风险,海宁市纪委提出通过“自己找、家属帮、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等方法,查找岗位人员涉及的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社会环境等“四类廉政风险”。

    查找廉政风险点,从某种意义上说,无异于是将自己手中的权力“晒”之于众。“身在公权部门,不管什么岗位,都因职而有权,有权就有廉政风险,都能找到风险点。不能让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流于形式,关键就要看风险点能不能找准,查找不准的坚决不能过关。”海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方俊良说。

    记者采访了解到,最多的一个单位曾被打回3次去重新查找风险点。自己找不准,就请家属帮助找、同事相互找;部门找不准就请领导点、上级查;自己单位找不准的,就发动群众来补充、组织来点评。在一次次的反复中,各部门仅查找风险点这一环节,就花了二个月时间。

    针对查找到的岗位廉政风险,海宁市纪委提出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包括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模式、廉政风险电子监察系统、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等。

    有关专家表示,海宁市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突出预防和从源头上治理,加强对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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