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11月18日电(记者 王立芳)广西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政府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将于下月1日正式施行。广西建设部门有关负责人18日表示,这一办法对解决建设工程计价“三超”、业主与承包商签订“黑白合同”、片面追求低造价而降低工程质量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周卫介绍,近年来,广西建筑业蓬勃发展,但由于建筑市场发育不完善,建筑工程造价方面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随意性大,给建筑领域腐败现象的产生留下了空间;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三超”问题突出,降低了投资效益;一些建设单位单纯追求降低工程造价,违背科学规律,偷工减料,给工程质量埋下严重安全隐患;一些业主与承包商签订“黑白合同”,施工企业层层违法转包以及拖欠工程款、进而拖欠民工工资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制定并实施了广西统一的计价依据;加强对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造价监控,以有效避免盲目扩大投资、防止挤占或者挪用其他项目资金;明确规定了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的方式和争议解决途径,从制度上防止拖欠工程款和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实施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制度,预防“低价中标、高价结算”;规范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的行为,并明确编制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单位和从业人员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防止工程造价计价出现重大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