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11月28日电(记者张晓晶)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了解到,山东正式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个借款人每年最多可以申请6000元贷款,最长还款期限可达14年。
据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贷款手续,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据山东省教育厅介绍,2004年9月,山东启动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由省农村信用社承办。这项贷款是在学生到校后,由学校负责审查、开具证明后,学生回原居住地农村信用社办理贷款手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之不同的是,学生到校前提出贷款申请,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到当地金融机构办理。
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能重复发放,目前正在积极开展衔接工作,确保高校贫困生应贷尽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