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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放宽创业准入门槛创业企业可获多项税费减免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2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天津12月25日电(记者邹兰)只需3万元资本金即可注册企业,新创办的公司注册资本金可按规定分期缴付――为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天津将放宽创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并对创业企业实行多项税收减免政策。

    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剑刚在24日召开的天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天津将企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一律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新创办的公司注册资本金可按规定分期缴付。创业者在有关管理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可以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利用公产住宅创业的,两年内房租、水电、取暖等费用仍按照原标准缴纳;经允许利用非固定场所,从事无需前置许可的便民服务、手工制作等微利项目经营,从业人员在3人以下的,免予工商注册登记,实行备案制。

    他介绍,为解决创业者自有资金不足的难题,天津市各区县财政将建立规模不低于500万元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天津市财政给予等额匹配。所有创业者都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同时初次贷款额度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还款期限由2年延长至3年,其中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以及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微利项目经营的,由财政部门全额贴息。还款及时、信誉度高、经营好的创业者,还将给予年度10万元的循环贷款支持。对当年新招用人员达到企业职工总数的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贷款额度由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2年,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

    刘剑刚说,天津还将对创业企业实行税费减免政策。对新创办的服务型和商贸企业,以及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减免税收政策扶持。对各类人员创办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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