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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新政力保实现"稳定就业 促进创业 扩大就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22日   来源:工人日报

    记者12月16日从辽宁省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辽宁省政府针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出台“给予税费优惠”、“加大金融支持”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据了解,在“给予税费优惠”方面,辽宁省降低创业税收门槛,将营业税按月纳税起征点由月营业额2000元提高至5000元;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3年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事业性收费。(记者顾威)

    天津市正采取多项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企业裁员:对企业通过调整班次、缩短工时、降低工资不裁员的给予稳定岗位补贴;对企业与大龄职工续签长期劳动合同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在企业停产和破产期间寻找工作的职工给予求职补贴;对企业职工转岗培训的给予培训补贴。

    据了解,天津市先后出台120多项再就业配套优惠政策,市财政拨付25亿元专项资金,妥善安置了20多万名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记者姜明 通讯员曲明)

    从12月16日开始,为期3个月的甘肃省以“稳定就业,促进创业,扩大就业,我们真情援助”为主题的城乡就业援助专项活动正式启动。返乡农民工、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就业转失业人员、历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受金融危机影响关闭停产企业的职工,都将获得政府帮助。

    为摸清停产企业职工和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情况,全省各地将依托街道乡镇社区建立企业监测联系点,随时掌握企业可能裁减人员的情况。(记者康劲 实习生宋志辉 裴铃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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