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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解读:县市党委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农村工作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1月20日   来源:新华社

    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解读:

为什么说县(市)党委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

    新华社北京1月20日电 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站在完善党对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促进“三农”工作深入落实的高度,明确要求“县(市)党委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决定》之所以提出这一要求,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情况的考虑:

    ――县(市)在我国政权体系中的重要性。目前,我国(不含港澳台地区)共有2791个县级行政单位,其中,县1635个(包括120个自治县、自治旗)、县级市368个、地级市市辖区788个。在我国的政权体系中,县(市)承上启下,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政权组织层次。自秦始皇推行郡县制以来,在我国几千年历史沿革中,县这一级的建制始终得以保留下来,充分体现了其极端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古人说“郡县治则天下安”,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特别要看到,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解决好“三农”问题,县一级是关键。正如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八大期间指出的那样:“县委书记这个职务很重要。军队是团一级,地方是县一级,很能锻炼人。县委既是指挥机关,又是执行机关,一个县工农兵学商什么都有。要培养人就放在这个岗位上。”

    ――中央的一贯要求和成功经验。改革开放以来,在前三次以研究“三农”问题为主题的中央全会中都提出了这一要求。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原则通过,1979年9月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讨论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农业工作放在首要地位,把实现农业现代化当成长期奋斗的重要目标,切实加强领导,统率浩浩荡荡的大军进行这个史无前例的伟大战役。”1991年11月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指出:“地、县委更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调查研究、安排部署、督促检查。”1998年10月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地、县两级要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农业和农村工作上。”

    这次《决定》在我国农业农村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重申县(市)党委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这一要求,从某种意义上传递了这样一种信号:不管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如何下降,坚持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丝毫不能动摇;促进农村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工作任务丝毫不能放松;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力度丝毫不能减弱。只有县一级工作做扎实了,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的好形势才有强有力的支撑。

    ――县(市)在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进程中担负着重要责任。这次《决定》中的许多地方都把农村工作中的重大任务直接明确到了县级。比如,国家在中西部地区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等公益性建设项目,明确要逐步减少或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从农村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合理安排市县域内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增加对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使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增强县域经济活力和实力;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优先将农业大县纳入改革范围等等。还有很多任务虽然没有直接布置给县(市),但都离不开县(市)的支持。面对如此众多的任务、如此重大的责任,县(市)党委只有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才能不辱使命,不负众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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