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2月25日电(记者闫祥岭)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组织部门了解到,2009年,广西将采取3项新举措,实现“选准、配强、用好、管严”县委书记的选任管理目标。
首先是制定体现县委书记特点的考核评价办法,把选人用人的评价标准更加细化、具体化,形成明确导向;其次是加大双向交流力度,选拔10名优秀县委书记到区直机关任职,同时从区直机关选拔一批优秀副厅级干部担任县委书记,打通干部双向交流的渠道;第三是加强对县委书记的监督,特别是用人行为的监督,规范干部初始提名权,探索推行县委书记离任用人检查制度。
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向群说,县委书记是我们党执政治国的一支骨干力量,组织部门对这支队伍的选任、管理和监督是一个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广西组织部门正探索一条新的途径,选拔政治上强、领导经验丰富、能够驾驭全局、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担任县(市)委书记。
县委书记权力大、责任重、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是领导干部队伍中的“焦点人物”,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领导干部的形象,承担着地方发展经济、维护稳定、保障民生的重任,直接影响着地方的干部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