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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辟农民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20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乌鲁木齐3月20日电(杨英春 阿依努尔)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透露,今年,新疆将开辟农民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保障农民享受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介绍,农民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土地承包和群体性纠纷等法律援助时,法律援助机构将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而直接提供相关法律援助服务。

    此外,在农民工确因情况特殊无法提供身份证明,但有事实证明其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而需法律援助,且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可能引发严重事件的情况下,法律援助机构将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与此同时,新疆将进一步放宽农村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并将婚姻家庭矛盾、土地承包、土地征用和拆迁赔偿纠纷等农村易发纠纷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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