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央行将对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进行登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4月1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4月17日电(记者 王宇 姚均芳)中国人民银行17日发布公告称,为掌握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情况,完善支付服务市场监督管理政策,维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进行登记。

    根据公告,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部分或全部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公告称,特定非金融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首府)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交“特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清算业务登记表”“有关支付清算业务的处理流程及业务管理办法”“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措施”等材料。

 
 
 相关链接
· 银监会: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接近70万亿元
· 财政部规范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通知全文
· 外汇局就2009年度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定情况答问
· 财政部开展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