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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地震灾区城镇居民房屋重建户均补助2.5万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4月1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甘肃武都4月18日电(记者 连振祥)困扰甘肃地震灾区城镇居民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问题得以明确:陇南市政府近日确定,陇南地震灾区灾后重建中,城镇居民重建户户均补助2.5万元,维修加固户户均补助0.6万元。

    与农村居民灾后建房相比,陇南灾区城镇居民重建房相对滞后,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明确的扶持政策。记者了解到,陇南市提出,除了对城镇居民重建户和维修加固户予以补助外,城镇“三无”人员(无劳动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因灾造成的城镇“三孤”(孤老、孤儿、孤残)家庭中,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因灾毁损导致无法居住的,每户由政府提供50平方米左右的廉租房供其租住,不再予以住房资金补助。

    据了解,汶川特大地震造成陇南市9县区城镇居民住房不同程度受到破坏,全市列入国家地震重灾县城镇居民住房重建户2.78万户、165.81万平方米;维修加固2.87万户、216.81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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