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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将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期限最长14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贵阳6月28日电(记者 王新明)贵州省2009年在所有全日制高校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期限最长14年。

    据悉,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3个条件:一是已被根据国家有关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含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二是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特区);三是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据介绍,每名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贷款周期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上10年确定。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贷款本金分年度偿还,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学生从毕业当年开始,按年度偿还贷款利息,最后一次偿还贷款本金时利随本清。

    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今年贵州省大学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同时,还将收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有贷款意愿的学生可在填写好贷款申请表后,直接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县教育局提出借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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