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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确立100个市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排头兵"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7月29日   来源:新华社

我国将确立100个市作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排头兵”

    新华社大连7月29日电(记者周婷玉)从2009年开始,我国将利用5年时间重点培育、确立100个左右不同地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以发挥其示范和带头作用。

    记者29日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会上获悉,为加快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的步伐,国家人口计生委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国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活动。

    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斌指出,国家、省级确定的综合改革试点地区要积极参与示范市创建工作。在此基础上,要增加不同类型、有代表性的地方作为试点。

    李斌强调说:“综合改革示范市必须是改革意识强、创新力度大、经验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地方,宜精不宜多,同时实行动态管理,能进能出。创建过程中,各地要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

    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从2009年到2014年,全国将分批确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除现有的42个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外,各地可根据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扩增试点单位,选择具有不同经济社会条件、工作基础和区域代表性的地方作为综合改革试点。新增试点由国家人口计生委与省级人口计生委协商确定。

    我国于2000年启动人口与计划生育改革试点,2005年全面推进综合改革,经过4次扩大试点,目前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共有42个,覆盖到所有的省区市。省级试点单位已覆盖80%的地市。

我国人口计生工作以"六个机制"为抓手取得新突破

    新华社大连7月29日电(记者周婷玉)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斌29日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会上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通过深化综合改革,推动建立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的“六个机制”,以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方面取得新突破。

    “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必由之路,是维护群众切实利益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人口计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动力。”李斌说。

    为此,国家人口计生委于今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列出了构建“六个机制”的主要内容。

    ——构建统筹协调机制。要继续坚持人口和发展综合决策,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加强高层倡导,把人口问题纳入整体和区域发展战略规划。

    ——构建科学管理机制。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和人口形势分析,加强人口基础数据的采集和统计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依据;全面完成“十一五”人口发展和事业发展规划各项任务,启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等。

    ——构建优质服务机制。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推进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等,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创新,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构建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完善现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围绕计生家庭优生优育、抵御风险、养老保障等需求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积极推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与相关公共政策的衔接。

    ——构建群众自治机制。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落实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规范,建立“两委负总责,专干抓落实,协会做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当主人”的农村社区自治模式。

    ——构建人财保障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特征的职业化、专业化人口计生队伍;建立政府主导的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保证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所需经费投入到位。

国家人口计生委:努力将县乡人口计生服务
机构建成群众接受计生服务的首选单位

    新华社大连7月29日电(记者周婷玉)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斌29日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会上指出,要利用5到10年时间,把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成为当地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的优质资源,成为群众接受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的首选单位。

    “县乡人口计生服务机构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阵地和主要力量。”李斌说,要确保服务机构队伍的稳定,同时要加快改革步伐、建立新的县乡服务机构管理机制。

    她还指出,要规范县乡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名称,县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的名称统一称作“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级统一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村级设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室”。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推进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管理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到2010年,我国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功能进一步健全完善,队伍职业化建设体系初步形成。县乡服务机构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到2015年,县乡要普遍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适应人民群众多元化需求的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县乡服务人员(除工勤人员外)应全部取得相应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

    指导意见明确,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坚持公益性质,要强化政府责任和财政投入,提供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的,不得收取服务费用;开展其他服务项目的,要依法取得相关资质许可。

    指导意见要求,要拓展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服务领域和内容,切实承担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咨询、优生指导、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等8项职能。在此基础上,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积极创造条件,以家庭为中心,开展有针对性的婴幼儿早期启蒙教育、老年预防保健等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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