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各族人民充分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记者何宗渝、郭丽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1日发表的《新疆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指出,在新疆,各族人民充分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信教或不信教完全由公民自由选择,受法律的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
白皮书说,截至2008年,新疆有清真寺、教堂、佛道教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约2.48万座、宗教教职人员2.9万多人、宗教团体91个、宗教院校2所。20世纪80年代以来,新疆赴沙特朝觐的人数已累计超过5万人,近年朝觐人数保持在每年2700人左右。
白皮书指出,截至2008年,新疆宗教界人士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担任职务的有1800多人,他们代表信教群众积极参政议政,并对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进行监督。
“东突”势力对地区安全与稳定构成了威胁
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记者何宗渝、郭丽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1日发表的《新疆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指出,“东突”势力对地区安全与稳定构成了威胁。
白皮书说,以“东伊运”为代表的多个“东突”恐怖组织长期在中亚、南亚等地活动,在这些地区制造了多起暗杀、纵火及袭警等暴力恐怖事件,而且还秘密参与国际恐怖组织的恐怖活动,对有关国家的和平稳定造成威胁。
白皮书还指出,“东突”势力对新疆各族人民实施的暴力恐怖活动,是对中国宪法和法律的公开挑战,是严重的反社会、反人类的暴力犯罪行为。国家统一是新疆各族人民根本利益之所在,社会稳定是新疆发展进步的前提和保障,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之福,民族分裂是各族人民之祸。
“中国政府依法打击‘东突’势力的破坏活动,为新疆的发展进步创造一个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符合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得到了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和大力支持。”白皮书说。
“东突”势力严重干扰和破坏了新疆的发展与进步
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记者何宗渝、王小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1日发表的《新疆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说,多年来,境内外“东突”势力不顾新疆各族人民福祉,鼓吹民族分裂主义,在新疆策划组织实施了一系列暴力恐怖活动,危害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严重干扰和破坏了新疆的发展与进步。
据白皮书介绍,“东突”为“东突厥斯坦”简称,“东突厥斯坦”一词出现于19世纪末期。20世纪初,部分狂热的新疆分裂分子与宗教极端势力,将“东突”一词进一步政治化,编造了一套“东突厥斯坦独立”的“思想理论体系”。新疆形形色色的分裂分子打着“东突”的旗号,形成“东突”势力,企图建立所谓“东突厥斯坦国”分裂政权。20世纪30年代初和40年代中期,“东突”势力在外国势力的怂恿、支持下,公然打出“杀汉灭回”和“反汉排汉”等口号,制造动乱、滥杀无辜,企图分裂祖国,建立非法政权,遭到了各族人民的坚决反对。
新中国成立后,新疆形成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但是从旧中国延续下来的“东突”势力依旧存在,潜流涌动。在境外一些势力的支持下,境内外“东突”势力一再制造骚乱和武装暴乱,企图分裂国家。
20世纪90年代以来,受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的影响,境内外“东突”势力转向以实施暴力恐怖为主要手段进行分裂活动,“东突”势力的恐怖性质逐步为全世界所认识。2002年,“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简称“东伊运”)被联合国安理会列入恐怖主义制裁名单。近年来,“东突”势力为逃避打击,打着“民主”、“人权”、“自由”的幌子,极力洗刷恐怖罪名,变换手法继续从事反华分裂活动。2004年,“东突”势力在境外拼凑成立了“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简称“世维会”)。此后,“东突”势力一直在密谋策划分裂和暴力破坏活动。“东突”势力一方面加紧向意识形态领域渗透,鼓吹分裂思想,宣扬“圣战”;另一方面加紧制造暴力恐怖活动,组织、唆使中国境内的一些人出境接受宗教极端思想、分裂思想和暴力恐怖技能的培训,公开号召中国境内的极端分子通过爆炸、投毒等手段,针对幼儿园、学校、政府等目标制造恐怖事件或袭击中国武装力量和政府部门。
2008年以来“东突”势力开始新一轮的破坏活动,针对北京奥运会先后制造了多起暴力恐怖事件。特别是2009年7月5日发生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是由境内外恐怖主义势力、分裂主义势力、极端主义势力精心策划组织的,给各族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当地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破坏。事件发生后,中央政府和自治区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军队和武警部队,紧紧依靠各族干部群众,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采取果断有力措施,依法坚决制止暴力犯罪行为,迅速平息事态,恢复了乌鲁木齐社会稳定。
“东突”势力严重干扰破坏新疆的经济发展
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记者何宗渝、王小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1日发表的《新疆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指出,“东突”势力严重干扰破坏新疆的经济发展。
一是投资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外地对新疆的投资大幅减少。在1997-1998年暴力恐怖犯罪的高发期里,新疆经济发展明显减缓,尤其是引进投资呈现下滑趋势,许多外商纷纷撤资,使新疆失去不少发展机会。1997年伊宁“2·5”事件后,伊犁地区经济在一段时间内呈大滑坡态势,房地产市场萧条,税收大幅下降,许多投资者对伊宁投资环境产生疑问,刚刚发展起来的伊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度陷入半瘫痪状态,经济状况严重恶化。
二是直接冲击新疆旅游业。旅游业是新疆的重要产业。乌鲁木齐“7·5”事件给新疆旅游业带来了较大的冲击,一时间游客骤然减少,收入大幅下降。
三是分散了宝贵资源。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被投入到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上。
四是破坏了新疆的对外交往。新疆的国际通道建设、对外贸易等受到严重影响。
“东突”势力严重侵害新疆各族人民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人权
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记者何宗渝、王小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1日发表的《新疆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说,“东突”势力严重侵害新疆各族人民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人权。
白皮书说,20世纪90年代以来,“东突”势力大量组织实施暴力恐怖活动,严重侵害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据不完全统计,1990年至2001年,境内外“东突”势力采取爆炸、暗杀、投毒、纵火、袭击、骚乱及暴乱等方式,在中国新疆境内制造了200余起暴力恐怖事件,造成各民族群众、基层干部、宗教人士等162人丧生,440多人受伤。
2002年后,“东突”势力又先后在新疆境内制造多起暴力恐怖事件。乌鲁木齐“7·5”事件给各族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截至2009年7月17日,造成197人死亡(其中绝大部分是无辜群众)、1700多人受伤,331个店铺和1325辆汽车被砸烧,众多市政公共设施被损毁。
新疆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群众超过1130万人
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记者何宗渝、王小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1日发表的《新疆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说,新疆现有10个少数民族的大多数群众信仰伊斯兰教,人口1130多万。
白皮书说,新疆的伊斯兰教清真寺由改革开放之初的2000多座发展到现在的约2.43万座,教职人员由3000多人增加到2.8万多人。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成立以来,使用维吾尔语等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为全疆各地培养了489名伊玛目、哈提甫或宗教学校教师,现有在校生161人。2001-2008年,新疆伊斯兰教经文学校培训宗教教职人员达2万多人次。由各地(州、市)伊斯兰教协会举办的经文学校、经文班和宗教人士带培的塔里甫有3133名,毕业塔里甫1518名,已有803名担任宗教教职。
从2001年开始,为了培养高层次的伊斯兰教教职人员,新疆先后选派47人赴埃及、巴基斯坦等伊斯兰国家的伊斯兰教高等学府留学深造。
新疆各族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记者何宗渝、郭丽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1日发表的《新疆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说,改革开放以来,新疆的社会保障从无到有、渐成体系,各族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白皮书说,2008年,新疆拥有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799个,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大保险参保人数达964.57万人,城镇居民中有63.80万人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拥有床位1.90万张,收养各类人员1.40万人。
从2007年7月起,新疆全面启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定对人均年收入低于700元人民币的农牧民给予补助,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始建立,2008年新疆有131万名特困农牧民群众享受到了低保待遇。
白皮书说,新疆医疗救助工作发展迅速,到2007年底全疆所有县(市、区)都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2008年,全区共救助216.4万人次,其中资助参保参合122.6万人,直接救助93.8万人次,支出资金3.1亿元人民币。
新疆有文字的民族均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教学
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记者何宗渝、郭丽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1日发表的《新疆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说,在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中,国家坚持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在新疆,凡有文字的民族,均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教学。
白皮书说,多年来,国家拨付专款,专门用于编印维吾尔、哈萨克、蒙古、锡伯、柯尔克孜等5种少数民族文字教材,满足了少数民族学校主课教材的需要。一年一度的全国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新疆使用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等多种文字的试卷。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民族间交流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群众要求掌握汉语。
针对全疆1000多万少数民族人口中约70%尚未掌握或根本不懂汉语文字,对少数民族和自治区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自治区政府于2004年作出在少数民族学生中大力推进“双语”教学的决定,要求少数民族学生高中毕业达到“民汉兼通”的目标。2008年,在维吾尔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倡议下,新疆开展“双语”教师培训,稳步推进学前“双语”教育。实践证明,实施“双语”教育,对增进民族间的了解和沟通,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