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毛晓梅)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30日在“寿险公司业务创新及风险管控座谈会”上指出,寿险行业应以积极审慎的态度大力推动行业创新工作,包括产品创新、销售渠道创新、管理模式创新、风险管控技术创新等。监管部门也将以最大的力度支持公司的创新活动并以最大的宽容度对待创新所带来的问题。
“目前我国寿险业不论产品形态还是产品服务领域或销售渠道,创新都还存在严重不足。”陈文辉在对我国寿险业前三季度的统计数据进行分析时指出,从产品形态看,当前我国寿险业存在分红险“一险独大”问题,在人身险行业的保费收入中占比高达65.2%,而传统保险仅占11.5%。从服务领域看,寿险占比为91.6%,健康险仅占6.4%,而据卫生部2009年统计年鉴显示,仅2007年我国个人卫生费用支出就达到了5098.7亿元,并且每年增速在5%以上,这表明我国寿险业服务领域过窄,行业供给远落后于社会需求。
他还指出,从销售渠道看,除个人代理人渠道占44.5%、银行邮政代理渠道占47.5%外,各寿险公司(团险)直销和其他中介渠道占比仅为6.2%和1.7%,尤其2005年以来成立的26家新寿险公司的银保渠道保费占比更高达73.42%,这说明行业整体销售渠道较少,保险公司尤其是新公司的销售渠道过于单一。
“这些结构性的问题必须通过创新来解决。”陈文辉称,结构调整作为中国寿险业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对于寿险业的可持续发展、风险防范有着重要意义,但结构调整又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必须通过创新来实现。保险业的创新必须定位于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国民经济和行业自身的风险管理需要,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风险管理者,满足消费者的真实保险需求,切不可将创新建立在一种自我循环的空中楼阁上。
他强调,行业应高度关注由于创新所带来的风险问题,坚持“价值明确、成本清楚、风险可控”的原则,使创新的产品对客户有价值,保险公司不亏本,创新的风险可控。此外,创新并不是越复杂越好,应符合加强透明度监管的国际趋势,将创新产品的有关信息充分披露给消费者,让消费者对创新产品的用途、价值、风险等有充分的了解。
他表示,中国保险业目前面临的形势应是进一步加大创新的力度,通过创新来应对金融危机。“尤其是在当前,在后金融危机时期,对于保险业这样一个专门从事风险管理的行业而言,必须以创新的思维、用创新的手段来强化寿险行业的风险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