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记者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09年1至11月,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557件,为36415名农民工追发工资1.44亿元。并通过执法检查,责令用人单位与14641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为1601名农民工补缴了工伤保险、为1141名农民工补缴了医疗保险。
为做好全年“无拖欠”工作,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总工会等部门,12月16日在全市统一开展2010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是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它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立和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进行检查。
据介绍,本次专项检查对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要提出明确的限期整改要求。凡是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一律从严处罚。同时,向社会公布一批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企业名单,并将违法行为记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警示系统,以更好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记者吴晓向 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