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1月9日电(记者邓卫华)针对一些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由于位置偏僻、配套不全被弃购或弃租问题,从2010年起,山东省将全面推行在普通商品房小区中配建保障性住房。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山东省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2010年,山东省城市住房保障工作将全面向“提质扩面”迈进。在2009年新增廉租住房保障2万户的基础上,2010年山东省将继续新增廉租住房保障2万户,累计保障数将达到10万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实施城镇保障性住房3年规划,解决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并探索开展廉租住房共有产权试点,实行先租后售、租售并举。
此外,山东省将严格执行“50、60”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标准,全面推行在普通商品房小区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并对保障性住房全面实施分户验收制度。山东省还将进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研究,2010年有望开展利用社会资金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