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2月7日电(记者叶锋)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日表示,上海今年将通过“普遍增加”和“特殊增加”的方式,再度提高城镇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领取“镇保”(小城镇综合保险)、“农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视各类人员不同情况,每月新增养老金在数十元至数百元不等。
据介绍,上海已出台2010年增加城镇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相关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上海2009年底以前已按城镇养老保险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将按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
先是每人每月“普遍增加”:人人增加基本养老金90元;再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对年满70周岁、月基本养老金“普遍增加”后达不到2000元的高龄老人以及企业退休人员,再分别实施“特殊增加”。
“特殊增加”的办法是:对70-75周岁(不包括75周岁)、75-80周岁(不包括80周岁)以及8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40元、60元和80元,但增加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不超过2000元。而对企业退休人员,在“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每人每月再“特殊增加”30元。
比如,某企业退休人员李某,在2008年底已年满75周岁,有30年工龄,现月基本养老金为1700元,这次可先按照“普遍增加”的办法增加120元(90元+30元)月基本养老金,再按“特殊增加”办法分别增加60元和30元月基本养老金,合计共增加210元月,增加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1910元。
另据介绍,上海日前已出台“镇保”、“农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的相关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对2009年底前按上海“镇保”相关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月人均增加养老金70元;对2009年底前按上海“农保”办法,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月人均增加养老金35元左右。“农保”人员增加养老金的具体标准由各区、县确定,但要求对年龄偏大、月养老金低于309元的人员给予适当倾斜。
据悉, 此次上海共有329万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及37.12万领取“镇保”养老金的人员可按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春节前发至个人。这已是上海连续多年为相关人员增加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