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昆明4月8日电(记者 关桂峰)近年来,云南省重视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先后出台老年人救助和优待制度,兴建了一批养老机构。
7日在昆明举行的养生养老论坛上,云南省民政厅厅长王树芬说,云南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产业,探索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照顾为依托、机构供养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的路子。兴建一批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对失能老人的养老机构建设;对具有云南省户籍的城乡老年人全面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为全省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津贴和百岁老年人发放长寿补助金等。
据了解,到2009年末,云南省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已达532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1.65%,预计到2015年,云南省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将发展到近680万人。
今年云南将继续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新建和改扩建农村敬老院50所,加强城市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新建和改建30个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事业,新增30个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筑面积200到4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300个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据介绍,云南还将积极探索“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的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新路子。加快机构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各类老年人颐养新村。力争到2015年末,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养老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