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公安厅消防局根据公安部总体部署作出决定:2010年到2012年,在全省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据甘肃省公安厅消防总队总队长陶润仁介绍,“防火墙”工程将积极推动经济发展较快的乡镇,根据需要依托派出所、综治办等机构建立专兼职、志愿消防队伍,力争到2012年底,全省所有乡镇、行政村、社区都有一支担负起火灾扑救任务的队伍。此外,甘肃省还将积极完善各级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或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农村和社区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推行驻村、社区单位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多户联防制度。
甘肃“防火墙”工程力争通过3年努力,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据介绍,今年1至5月,甘肃省共发生火灾868起,造成11人死亡、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2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直接经济损失上升25%,其他指标均呈下降趋势。(林治波、李如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