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6月20日电(谭剑、谢雯)从今年6月份起至2011年3月止,湖南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规范政府权力运行为目标的制度建设专项行动。湖南省委、省政府要求全省各市州和省直、市直各部门以阳光施政、服务群众为主线,对本部门或单位的“每一项行政权力”建立起一个相应的制度来进行规范和约束。
记者从湖南省纪委了解到,此次专项行动将由湖南省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牵头,由湖南省纪委、省政府法制办和省监察厅负责具体实施。专项行动将集中清理和规范各级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是湖南省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头戏”,也标志着湖南规范政府行政权力运行的改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近年来,湖南省出台了省级政府层面的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随后又出台规范行政裁量权的省级地方法规《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并于今年4月开始实施。
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说,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以清理职权来源和依据、公开透明、绩效考核、查究问责为抓手,首先对政府的法定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对社会或其他机关行使行政审批权和社会经济管理权等进行逐项梳理,摸清职权的底数和来源依据;同时还要认真查找“权力风险点”,分析总结权力易发多发的重要部位、薄弱环节和风险程度,查找权力运行中的机制缺陷和管理漏洞,确定风险等级,加强风险分级管理制度。
此外,湖南省各级政府部门还将编制出本部门或单位职权目录,并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开展绩效评估并着手全面建立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