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7月3日电(记者 熊金超)武汉以区为单位设立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将成为独立于医患双方之外的第三方平台,依法依规免费调解医疗纠纷。
这一平台建立后,医疗纠纷双方既可自行协商解决,也可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或向法院起诉。
据武汉市政法综合治理工作会议透露,作为人民调解的重要组成部分,武汉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由司法、卫生、公安、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方面组成,成员采取专兼职结合,公平解决医疗纠纷,调解成功签署的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调解医疗纠纷时,不收取费用。
目前,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按相关规定,医患双方可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或诉讼程序解决纠纷,但患者往往认为卫生行政部门是医院上级主管单位,有偏袒医院的可能,而法院诉讼周期较长,患者家属以过激方式大闹医院事件屡有发生。
将于近日出台的《武汉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旨在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并推行医疗责任保险。
据了解,为引导保险公司参与医疗纠纷理赔,武汉市还制定了《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草案)》,尝试推行医疗责任保险,有效分散医院风险,保障患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