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昆明8月17日电(记者 吉哲鹏)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正稳步实施。记者17日从云南省林业厅获悉,2010年将有60979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呵护”全省9248.3万亩公益林。
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地域主要集中在江河沿岸、自然保护区、湿地、石漠化区域和水土流失严重等生态保护重点地区。2009年,全省已划定国家级公益林11877.7万亩,获得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4517.5万亩;确定省级公益林5916.82万亩,补偿面积由试点时的114.7万亩增加到4730.81万亩,4.62亿元补偿款中已有60%兑现到林农等林权所有者手中。
据介绍,2010年,中央财政加大补偿力度,将集体和个人经营管理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从每亩5元提高到每亩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