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宁10月13日电(记者 顾玲)青海省日前将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和湟中县列为试点县,正式启动农民工健康关爱工程项目试点工作,以进一步探索农民工健康保障的有效途径,保障农民工的身体健康。
据青海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目包括五项主要内容:一是开展农民工健康教育。开展传染病防治等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培训。将患有高血压病的农民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重点指导农民工对城市环境的适应力,缓解心理压力。
二是建立农民工健康档案。为与集中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包括农民工个人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纪录等。
三是开展农民工结核病防治及其子女免疫规划工作。为农民工初诊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免费进行胸片和痰涂片检查,为农民工肺结核患者提供免费抗结核药物治疗,并提供督导管理。加强农民工子女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开展针对性强化免疫工作。
四是开展农民工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项目。落实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梅毒筛查和乙肝检测,为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抗病毒药物及相关检测、随访等服务。对梅毒筛查阳性的孕产妇,提供规范的妊娠梅毒治疗,防治先天梅毒。对住院分娩的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在出生24小时内接种乙肝疫苗。
五是开展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关爱工程。加大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组织农民工职业健康检查,并为所有体检农民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加强农民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工作,为农民工进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提供方便。